关于集团大院气体灭火钢瓶检测及灭火器采购供应商选择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集团大院气体灭火钢瓶检测及灭火器采购供应商选择项目进行比价。欢迎符合采购人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并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集团大院气体灭火钢瓶检测及灭火器采购供应商选择
二、比价采购内容:集团大院气体灭火钢瓶检测及手提式灭火器更换供应商选择。检测内容要求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以及气密性试验等,检测完成后充装灭火气体。采购100瓶5公斤二氧化碳手提式灭火器含50台配套手提式灭火器箱,不少于50升水基灭火器2台。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比价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必须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检验机构技术条件》的规定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定取得气瓶定期检验核准证(许可范围包括PD1无缝气瓶和PD2焊接气瓶)。
3.气瓶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气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书。
4.钢瓶检测场地要求在浙江省内,检测期间采购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去现场察看检测过程,投标人做好现场引导。
5.该项目报名供应商至比价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有虚假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四、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作无效响应。
五、其他事项:
1.比价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比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比价采购文件领取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178号或通过邮箱领取。
3.报名及领取比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填写完整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邮件报名获取请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236501050@qq.com。
4.比价响应文件一份于2024年9月13日14:30时之前密封邮寄或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178号D座213室。
5.承办部门:集团行政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17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068615728
编辑:朱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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